美商务部终裁结果被否决,国联十年内取得“双反”胜诉
北京时间20日深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和印度等5国进口的冰冻暖水虾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因此否决了美国商务部此前要求对上述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这一裁决也标志着中方唯一应诉企业湛江国联公司在此案中获得最终胜利,中国输美暖水虾反补贴税率为零。
自美国商务部8月14日终裁认定国联水产反补贴税率为18.16%以来,几乎没有人预料到这一结果会实现“大逆转”。

今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应美国海湾虾业联盟申请,正式对原产自中国、厄瓜多尔、印度、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7国冷冻暖水虾进行反补贴调查。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湛江国联及其关联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5.76%。8月14日,美国商务部公布本次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认定作为中方唯一应诉企业的国联水产反补贴税率为18.16%,其他中国企业反补贴税率相同。
中方认为,美国商务部这一终裁罔顾事实。湛江国联方面表示,本次美方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中国企业同时动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也违反了其国内法律。美国商务部在计算税率时,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国联水产提供了大量证据材料证明没有买方信贷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仍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不配合调查为由,对国联水产施以10.54%的惩罚性高额税率,是不合理的。另外,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对虾上游不问卷不调查,而适用美国关税法的771B章节,将企业补贴变相放大归于中国上游虾农,使税率增加了2倍多的做法也违反了相关规则。
此后,湛江国联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展开无损害抗辩指出,中国输美的冷冻暖水虾不足美国该产品进口量的3%,对美国国内产业不构成损害;本案同时被诉的7国中,主要出口国泰国、印尼等均被裁决补贴税率为零。
9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判定,从中国、印度、厄瓜多尔、马来西亚和越南等7国进口的冰冻暖水虾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因此否决了美国商务部此前要求对上述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
对这一结果,湛江国联董事长李忠用“中国胜利、湛江骄傲、国联努力”来形容。他说,在国家、省、市的支持下,国联水产充分运用2004年以来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经验,充分发挥团队能力积极应诉,不放弃一线希望,最终实现了“逆转”式胜利。
这也是国联继2004年应对美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胜诉后,又一次在国际贸易调查中胜出,取得了中国企业罕有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胜诉,不仅给中国水产行业增加了巨大的信心,也为未来我国企业可能面临的反补贴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国联十年“双反”胜诉意义深远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迄今已有13年。13年对一个国际化企业的成长史来说,是一段短暂的时间。中国企业在WTO规则下的国际化之路,只能说刚刚起步。
因此,国联水产作为应诉主力,在2004年和2013年两度在“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胜出,为中国企业赢得零关税,意义尤为重大。
在13年的“入世”历程中,中国企业多次遭遇各类贸易壁垒,农产品、轮胎、光伏产品等尤其是“重灾区”,屡遭调查。在这类国际贸易诉讼中,中国企业的胜诉率仅为20%左右。究其原因,既有中国企业自身应对国际贸易官司经验不足的因素,也有原告所在国罔顾WTO规则、挟政治目的实施贸易救济的因素。
以国联为主力的中国应诉联盟在此次针对暖水虾的反补贴调查中胜诉,恰恰在上述两个方面均取得了突破。
从企业层面来看,国联水产在2004年曾赢得美方发起的对虾反倾销诉讼,对于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已有一套高效、精确的应诉机制。此番在美国商务部初裁、终裁结果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国联水产在国家、省两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不放弃一丝希望,对本案进行了客观、严密、令人信服的法律抗辩。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周密、严谨地应对了美方的实地核查。同时,我国政府也与美方进行交涉,严正指出美国商务部裁决中的诸多不合理之处,要求公正裁决。这些努力最终形成了合力,完成了对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的“大翻盘”。在此过程中,每一个环节所积累的经验,对于中国的政府、企业应对今后的国际贸易壁垒,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
从国际贸易层面来看,美国商务部在对中国输美暖水虾的反补贴调查中,罔顾WTO规则和两国企业的共同利益,在实地调查、补贴核算和最终裁决过程中,存在很多错漏、偏颇之处。“打铁还需自身硬”,美国商务部这些做法,无异于授人以柄,暴露出其贸易救济背后的政治性和目的性,成为各国今后应对美方贸易诉讼的资本。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罕见地否决了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也让美国商务部在今后的贸易救济中不得不更加尊重WTO贸易规则、尊重客观事实。这对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公正有着积极意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国联水产作为湛江的一家水产企业,十年内两度在美国“双反”诉讼中胜出,在中国外向型企业中实属罕见。这也说明了,经过13年的入世锤炼,有一批中国企业已经熟知WTO规则,并基本完成了与国际接轨的过程,其管理、运作完全经得起WTO规则的任何考验。国联水产作为一个典型标本,其内部管控、对外贸易以及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经验,值得中国企业认真学习、消化。
在国际市场上,贸易壁垒从未消失。9月17日,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硬木胶合板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9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又对中国输美三氯异氰尿酸(俗称强氯精)发起反补贴调查。中国企业要立足于世界市场,必须要跨过贸易壁垒这一关卡。国联水产十年内两度“双反”胜诉,无疑对同侪极具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