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
1. 每月经考核合格,职员薪酬按签订的合同约定数额发放,有如下情况则按相关规定核算后发放。
2. 按时上下班,逾时(未到)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一个月内超过3次,第四次开始迟到早退一次50元。
3. 每两周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迟到扣20元,无故缺席扣50元。
4. 调班或换班必须出具书面形式,当事人签名,如出现未及时到位的疏漏者罚款20元。
5. 请病假须出示医生证明方有效,事请假须写明事由,经批准后可以有效,如确有急事未来得及请假,需电话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否则当缺席处理。
6. 上班期间擅离岗位,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元。
如有上述行为,一年累计10次以上,取消年终奖励和次年加薪资格。
二)业绩
1. 每月考勤为全勤者当月奖励50元。全年考核为全勤则有资格领取年终奖金。
2. 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成效突出,经年终考核为优秀者应给予年终奖金。
3. 工作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表彰者,每次奖励2000元。